皇冠新体育app教务处文件
浙越外教发〔2022〕35号
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
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
各部、处、室,各学院:
根据《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》(浙高教学会〔2022〕4号),现开展我校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和条件
1.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,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和应用成果。
2.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并查实后,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;如已获准立项,一律作撤项处理。
3.在课题研究期间,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。
二、选题及申报要求
1.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《课题指南》中选题(附件3),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在指南外申报。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,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,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。
2.课题分为一般课题(立项不资助)和重点课题(适当经费资助)两类。
3.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,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。
4.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,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,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(含主持人);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,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。
5.主持市厅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未结题的,不在本次申报范围。
三、申报办法
1.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,每个学院限报1项。
2.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《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》(附件1)和《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》(附件2)。
3.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,评选出的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,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经费。
四、结题要求
1.课题需要在一般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,结题发表论文须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。验收分合格、不合格两档,通过结题验收者,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。
2.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。延期后仍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,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。
五、材料报送
各学院(部)做好课题审核工作,于2022年4月14日前将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4电子版(Word格式)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,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人:教务处教学科冯润,电话:89114081。
附件:1.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
2.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
3.课题研究选题指南
4.课题申报汇总表
教务处
2022年3月15日